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点击数: 17522 次有效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0)〉的通知》(冀环生态[2021]3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附件:《关于印发〈河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0)〉的通知》(冀环生态[2021]393号)
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关于印发《河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0)》的通知-冀环生态【2021】39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