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8日 点击数: 121014 次有效性:
将廊坊市1S014000环境管理标准推进办公室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名称变更为廊坊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调整后,廊坊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主要职责为:负责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档案和相关数据库;协助管理辖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交换、处置等活动;协助管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单位及设施运行;协助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进口废物审批相关工作;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开展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培训工作。
廊坊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