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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机构规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设院长1名(正科级),副院长2名(副科级)。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环境规划、区划、区域开发战略环境影响分析研究;地方环境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环境污染机理、生态环境安全、环境管理技术方法、污染物减排与总量控制方法研究;负责重大区域和流域环境问题、污染事故成因、环境灾害防范的研究工作。
廊坊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