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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小广场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 点击数: 10771 次有效性:

询价公告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小广场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一楼130房间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小广场修膳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金额:人民币85960.19

最高限价:人民币85960.19

采购需求: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小广场修膳项目,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及与实施本工作有关的施工活动负责。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5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工程施工应满足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条例和行业惯例的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工程施工资格的法人

3.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6.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40425日至20240427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地址: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工会与离退休干部科。

3.方式:现场领取。

4.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①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

四、报价开始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8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工会与离退休干部科。

(三)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媒体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采购人联系人:高海波  0316-202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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