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4日 点击数: 23690 次有效性: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统筹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保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明确实施范围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定州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韩城市。
综合2023年年度目标和“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方案》将2023—2024年秋冬季(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目标分两个阶段设置(2023年10—12月和2024年1—3月),根据过去两年同期各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程度,分类分档确定各城市的PM2.5 浓度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对PM2.5浓度高、近两年改善不明显的城市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方案》提出六大具体任务:
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扎实推进 VOCs 综合治理工程。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
深入推进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推动落后燃煤锅炉、炉窑淘汰更新。深入推进锅炉、炉窑综合治理。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
持续开展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进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加大移动源排放达标监管力度。加强车用油品综合执法。
着力提升大气面源管理水平:强化扬尘综合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稳步推进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控制。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依法依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
创建一批大气治理标杆企业:积极创建大气治理标杆企业。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同时,《方案》从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和帮扶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察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