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点击数: 18363 次有效性:
三河市秸秆禁烧宣传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BBY20201109 报送时间2020年11月30日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 |
采购人地址:三河市泃阳西大街新世纪广场对面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晓雷 0316-321613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7548810 89281312 |
采购内容及金额:秸秆禁烧宣传用品采购,174750.00元 |
供货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 |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送货 |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
政策执行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 2、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 |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室--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4楼党组会议室 |
评标方法及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项目联系人:段天天 |
联系方式:0311-87548810 89281312 |
本公告发布媒体: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