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lfsthj-bljyta-2024-122930 | 公开责任部门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日期 | 2024年05月31日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文号 | 廊环提案字〔2024〕1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熊大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废旧电池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一是发布指导目录。2022年,市住建局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廊坊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试行)》,以市垃圾分类办文件印发实施。其中,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电池(包括: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列入有害垃圾范围。
二是配置收集容器。目前,我市强制分类区域(市主城区、北三县)城区90%以上的居民小区已按照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准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包括有害垃圾在内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需要。
二、强化废铅蓄电池监管
为加强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落实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市废铅蓄电池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监督管理。二是扎实推动我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废铅蓄电池)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截止2023年底,我市已同意9家企业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促进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市场规范经营,着力防控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的环境风险。
三、推进学校环境教育
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决策部署,开展了丰富的校园活动,积极营造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生活氛围和学习氛围。
一是创建“绿色学校”。创建“绿色学校”,搭建生态教育提升平台。充分利用“绿色学校”创建平台,对照创建考核标准,全系统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截止到2023年,我市共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700所,占比69%,其中75所学校被评为省级绿色学校。让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双赢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渗透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学生。
二是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同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将废旧物资及电池等有毒有害物从垃圾中分类出来。开展教育宣传活动校级层面600余次、班级层面2000余次。目前,全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覆盖率100%。制定措施,落实到位学校设置分类垃圾筒: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并且鼓励各班设置可回收垃圾袋或垃圾箱,将本班的可回收物品分类存放。
四、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二是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向小区居民、在校学生等群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解垃圾分类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促进绿色低碳生活习惯的养成;三是充分发挥教育系统自身优势,依靠党支部、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站等阵地,树立垃圾分类观念,提高环保意识,利用了一切可利用的渠道,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