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lfsthj-bljyta-2019-4286 | 公开责任部门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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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9年10月10日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对政协廊坊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4003号提案的答复
刘建林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提高认识,科学谋划,全面动员,强化举措,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而污水治理工作属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重点工作。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根据《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我市先后出台了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廊坊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认真对本辖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截止2018年底,全市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庄共计700个,其中接入污水管网的村庄共223个,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方式的村庄共155个,采用小型分布式或分散式污水处理方式的村庄共322个。
2019年3月18日,我市出台了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从强化部门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分类分级排放、加强资源化利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就工作进度进行了阶段性安排,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街,逐村逐户确定治理方式,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分类确定污染物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2019年全市新增完成5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和完成1863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2019年至今,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199个,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村庄完成610个。其中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115个,建设集中式处理施的村庄9个,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的村庄75个。
二、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河北省“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要求,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市住建局负责推动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河北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6〕11号)要求“到2019年,全省所有重点镇均应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我市现有全国重点镇11个,分别是三河燕郊,香河安平、五百户,大厂夏垫、祁各庄,霸州胜芳、信安、堂二里,文安左各庄,大城南赵扶、留各庄。对于此项工作,我局积极督导,指导各县(市、区)抓紧研究制定当地具体实施方案,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污水处理设施建计划和工作责任,切实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截至目前,大厂祁各庄污水处理厂处于在建阶段,预计2019年9月底完工,其余十个全国重点镇均已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为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突出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改进农村人居环境,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村庄布局、污水规模、基础设施、农民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村制宜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坚持就地消纳为主、污染治理为辅,结合农田灌溉、景观建设,加强生活污水消减和水资源、氮磷资源循环利用。自2016年以来,市级累计投入资金19123万元,全力支持农村地区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扎实有序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三是实现长效管控机制。我们围绕实现长期有效管控,在治理模式、工作机制、典型经验、基础设施等方面深入研究,积极谋划。工作中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处理模式,对于香河刘宋、霸州胜芳、安次落垡等水体面积大、水资源丰富的乡镇以及沿河道的乡镇在工作中将污水治理与景观建设结合起来,从清理水上漂浮物开始,一步步提升,做好河道、坑塘后续的净化、硬化、绿化等工作。对于城镇周边村街,采取就近纳入城镇管网集中统一处理,特别是有农产品深加工、屠宰、养殖、熟食加工、工贸企业的城边村。对于其他村街,以生活污水为主的住户,有序建设庭院式人工微型湿地。同时,结合实际鼓励采取集中处理、联户分散处理等方式,确保生活污水不出户、不上道。对于向沟渠、河道直排的排污口,彻底排查、全面封堵,建立小型污水处理站,杜绝直排污水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合力推进。市、县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落实支持政策、抓好工作推动,负责项目落地、组织实施、资金筹措、设施运维,确保实施效果;乡镇政府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本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严格督导考核,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制,加强日常工作调度,严格目标管理。对县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制定考核评估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3.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县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力度,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改厕、畜禽资源化利用、污水管网建设、清洁小流域建设、河湖整治等各级各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4.完善政策措施,提供高效支持。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需求,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电价格给予最大优惠,落实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研究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收费和补助机制。各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按照法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招投标,未达到法定规模标准的小型项目,监管部门不得强制项目建设单位履行招投标程序。财政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落实资金。
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节约用水,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发挥村民的参与权、主动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参与建设美丽生活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9日
签发领导:赵尔仓
联系人及电话:司媛媛 0316—2193044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