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

智能问答

关闭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 强化监督管理,坚守家乡“碧水蓝天”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7日 点击数: 3560 次有效性: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

强化监督管理,坚守家乡“碧水蓝天”

 

加强对白洋淀流域环境执法力度,全力保障白洋淀淀区水质安全,推进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直接或间接入河入淀企业,严格执行污水排放标准,确保排污口水质达标排放;督促工业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的企业,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且污水收集处置以及中水回用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工业污水不外排且得到合理处置利用永清县分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13人次,对流域内的坑塘沟渠及工业企业进行巡查检查,我县涉及流域内工业企业为3家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全部帮扶检查完毕,发现立行立改类问题3个,且已全部整改完成。

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系统、远程执法、分表计电、无人机等手段,现场巡查与非现场检查、执法和监测相结合,查找线索,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聚焦白洋淀流域涉水工业企业处理能力、处理设施运行、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水质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情况;看牢原料药制造、焦化、污水处理、酸洗电镀、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食品加工、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等涉水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紧盯2023年省、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组织开展的历次白洋淀流域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重帮助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督促企业环境自律,切实做到守法运行常态化,稳定达标排放。对在环境执法中对存在问题的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站积极进行法律和技术帮扶,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组织生产,合法排污;对检查发现的无环保手续、无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以及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水污染物,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非法排污、恶意排污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即责令停止排污,依法严处重罚;对涉水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或出现反弹的企业依法依规启动按日计罚,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永清县分局将继续加大对白洋淀流域内的执法巡查管控力度,并督导3家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运行,完善运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及其收水范围内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不规范的行为,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加密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推动整改,确保白洋淀流域不出现生态环境问题。


  • 相关报道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冀ICP备09048011号-3网站标识码:131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