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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分党组关于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三轮巡察组对霸州市分局分党组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4日 点击数: 14775 次有效性: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和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工作部署,2021年6月15日至7月14日,中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三轮巡察组(以下简称“市局巡察组”)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分党组(以下简称“霸州市分局”)开展了为期30天的常规巡察,2021年8月20日反馈了常规巡察意见。霸州市分局分党组坚决贯彻市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部署,安排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1.高度重视,坚决落实。霸州市分局分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召开分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三轮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霸分党组[2021]18号),成立了由分局分党组书记任组长,分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组织领导,督促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在霸州市分局分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主动靠前指挥,定期听取汇报,加强督导调度,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2.明确任务,细化分工。霸州市分局分党组紧紧围绕市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三个方面32个问题。分局分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责任,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所分管业务、股室的整改落实工作,保障了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健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股室(中心、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建章立制,注重长效。针对市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霸州市分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在巡察意见整改过程中,一把手坚持问题导向,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责担当,充分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分局各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业务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亲督导、重问效。各责任股室也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分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逐项整改,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效

对照市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霸州市分局担当履责,真抓真改,落实落细,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取得整改实效。截至目前,针对市局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个方面32个问题, 2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3个问题(问题5第项、问题8第三项、问题18)已经基本完成并明确了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有关精神不够深入”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党员干部更好地用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二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了月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巡察整改期间集中学习4次,开展4次党组织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严格规范的落实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落实上级党委(党组)相关要求上有差距”问题。严格执行了2021年度学习计划,牢牢抓住思想理论武装这个根本,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完善制度,精心组织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月度计划,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撰写调研报告8完善了集体学习记录,明确主要发言人、发言内容、讨论要点,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更多地开展研讨式、互动式学习,更好地反映交流观点和学习效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按照月度学习计划和学习要点,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各种学习资料进行学习,撰写相关学习笔记12本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问题。一是深化和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月度计划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目的和内容的宣传,使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二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月度学习计划,2021年7月、8月、9月分别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深入学习,撰写了学习笔记并开展了专题集中学习活动。

4.针对“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分局分党组成员加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来河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九届河北省委工作思路和2021年省、市委开展的“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的传达贯彻学习。二是分局分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了对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发布或印发的“两部党内法规和一个文件”的工作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党组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对相关内容做好记录,深入了解了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对存在的问题,面对面分析原因,提出改正措施,提醒干部严以律己,防微杜渐。

5.针对“环境风险意识不强,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不到位”问题。一是霸州市范围内开展环境隐患排查认真研究分析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巡察整改期间共出动巡查人员1638人次,出动巡查车辆672车次,共排查1064个坑塘其中有水坑塘684个,无水坑塘380个),未发现新增农村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坑塘环境隐患。针对“霸州市扬芬港镇肖家堡彩色坑塘”事件核查处置,扬芬港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该村坑塘进行全面排查,该村及周边无工业企业,全村共有25家养殖户,均未达到规模以上养殖标准。其中13户分布在6个坑塘周边,11户养猪户在坑塘边留有排污口,2户为鸡鸭养殖户。经对曝光的6个坑塘水质进行抽样检测,排除工业偷排偷放行为,坑塘水质超标、颜色变化、散发臭味主要由周边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排放造成。扬芬港镇对坑塘周边畜禽养殖户排污口进行了封堵,畜禽养殖户停止排污行为,配建了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同步开展了清理坑塘内及周边的垃圾。累计出动人员660人次、机械车辆230台次,清理垃圾9000余方,6个坑塘已全部治理完毕,并安装了摄像头、建设了围挡。二是细化制定了《霸州市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方案》,严格按照“全方位、无死角”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监管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压力层层传导,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管理,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执法中队对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等级企业每月检查1次,对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企业每月抽查不低于20%,建立了《霸州市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整改台账》,实行动态清零。巡察整改期间共计排查企业623家次,其中一般风险等级企业392家次,较大风险等级企业252家次,重大风险等级企业15家次,累计发现企业环境风险隐患14处,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针对“扬芬港镇樊李杨村西北侧大坑倾倒危废污染”问题,先后5次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研究并部署推进治理工作,并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编制了《霸州市扬芬港镇樊李杨村垃圾倾倒区坑塘治理方案》,中标单位河北五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完成了坑塘污治理,总共治理污水46万余方,经第三方公司监测水质已达标。2021年11月4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霸州市扬芬港镇樊李杨村垃圾倾倒区生态环境调查评估报告及治理方案编制研究报告》(底泥治理方案及环境状况评估)通过了专家评审会,经评审坑塘底泥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底泥治理方案要求,现正在对坑塘底泥进行治理。

6.针对“分局发挥‘五办一平台’工作机制作用存在‘前紧后松’现象”问题。一是霸州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按照《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内容统筹协调,推动了相关部门落实相应的职能作用对进度缓慢的工作重点督办,确保按时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二是对上级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上级检查交办的重点问题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利用“五办一平台”促进整改将巡察整改任务纳入廊坊市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指挥平台交办、反馈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处置并反馈杜绝超期反馈现象发生。

7.针对“部分考核目标任务排名较低”问题。一是实施专家引路,精准治理,落实重点区域专班负责制,全面强化重点区域管控,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1年,霸州市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在廊坊市排名第7,同比下降14.58%,下降率排名第2;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58天,同比增加24天,优良天数占比70.68%。各项指标均能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目标要求。同时加大各乡镇(区、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导帮扶,特别是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乡镇,进行解剖式帮扶督导。全面落实2021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确保了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打好臭氧防控攻坚战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好转,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二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聘请生态环境部专家团队编制了《大清河水质达标方案》和《老大清河水质达标方案》,做好了污染防治顶层设计。2021年大清河冀津缓冲区水质明显改善,扭转了水功能区水质恶化的趋势。“十三五”期间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一系列重点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17年12月完成了四座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20年实施了7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2018年6月建设完成了石沟干渠生态砾石床湿地水体净化工程,有效改善了中亭河入石沟干渠水质。2020年实施了石沟干渠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改善石沟干渠水质。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到霸州市就水生态功能区管理工作进行会商研判。结合历史相关资料、实地探勘情况和大清河水质监测数据,分析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和主要污染物变化情况,剖析了水功能区水质超标原因,主要是上游来水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标准,缺乏稳定的生态流量。加大入河排污口管控力度,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清单,加强对霸州市域内18条“一河一策”河流的巡查力度,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从源头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

8.针对“推动部分重点污染治理工作不力,进度滞后”问题一是津霸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专业设计公司提供的改造方案,现已完成了施工改造,出水稳定达标。二是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项目的企业进行跟踪帮扶,督导列入2021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任务的6家企业加快治理进度。截至2021年8月底全部完成治理任务。三是对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霸州市新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两个地块开展污染调查,2020年12月30日编制完成调查方案, 2021年4月2日完成采样工作,2021年7月22日完成编制调查报告,待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后,将两块地块移除系统。四是开展柴油车淘汰和重型柴油车加装控制污染装置工作,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专门督导帮扶,2019年淘汰国一、国二柴油车任务和2020年重型柴油车加装控制污染装置任务已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

9.针对“部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不够细致、完善,造成信息缺失”问题。一是针对扬芬港镇肖家堡村6个坑塘水体富营养化严重,且部分坑塘有少量垃圾等问题,协调扬芬港镇政府对坑塘内的浮萍进行打捞,对坑塘周边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对6号坑塘南侧设立了围挡。二是扬芬港镇持续做好肖家堡村6个坑塘周边环境管控,对坑塘环境24小时实时监控,杜绝各类非法排污行为。同时组织各乡镇(区、办)在霸州市范围内开展坑塘排查整治行动,对坑塘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并完善坑塘长效管控机制,动员辖区内村街成立巡查队伍,建立巡查监管责任机制,定期巡查,确保了坑塘环境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针对机关个别办事人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霸州市分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认真查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补齐短板,举一反三,对涉及报告中的数据进行了核实更正,积极引导分局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10.针对“网格监管责任机制落实不到位,被上级检查发现问题依然较多”问题。一是进一步推进“局队合一”工作。规范设置岗位,理顺股室职能,择优按岗选人。明晰业务执法股室和责任执法中队、环境监控中心的职责内容,理顺权责和“局队合一”体制,规范执法、提高效能。本着“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原则,择优选配具有相应专业能力、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作为中层负责人,确保“能者居其位、尽其才”,提振中层干部精气神。二是进一步推进执法网格责任制工作。覆盖系统执法责任,无缝对接乡镇执法机构,联动执法落实部门职责。不定期组织乡镇环保机构人员业务培训,进行环境管理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环保机构环境管理能力,重点推进乡镇环保机构职责落实。继续与市场监管、应急、公安、住建、农业农村、供电等相关部门开展不定期联合执法,对域内企业分行业、分区域实施网格化日常监管,着力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执法难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压实执法网格监管责任。霸州市分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执法”和部门乡镇“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使用执法网格责任捆绑“指挥棒”,完善“个性化责任、动态化考评、差异化奖惩”的全员网格责任捆绑考核奖惩机制,做到责任明确、科技防范、网格监管“三管齐下”,各执法网格分线作战,认真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凝聚执法网格监管合力,有效履行各项生态环境管理职能,形成“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加强网格监管责任机制落实,针对交办问题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辖区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消除了生态环境隐患。

11.针对“环境执法效能低,执法工作考核名次靠后”问题。霸州市分局围绕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聚焦执法短板,加强分析梳理,找准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一是按照《生态环境执法稽查考核实施方案》要求,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执法效能。从日常执法、“非现场”执法、专项行动、案件查处、交办处理等方面入手,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推进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差别化监管方式,努力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和水平;发挥分表计电、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借助智慧环保体系建设,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进一步提升执法精准性,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模式;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寓执法于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隐患,提升治理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印发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执法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纪律约束,树立良好形象。六是把《生态环境执法效能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作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和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手段,有效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切实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能。

12.针对“企业问题‘一次清’回头看开展问题率低”问题。霸州市分局结合日常执法监管,积极开展企业环境问题“一次清、大帮扶”行动,全面排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隐患,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一是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亲自调度,认真传达,并制定详细的计划,确保帮扶检查行动有序推进;二是过程中深入了解企业基本现状、包括行业类别、生产工序和产污环节等,分析现有治理设备的治理水平,传达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案及标准规范,帮助企业查找环保问题隐患,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三是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填写问题整改承诺,指导企业限期整改提升并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帮扶整改到位。

13.针对“化解和处理环境信访能力有待加强”问题。2021年霸州市分局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772件,其中网上举报142件、廊坊市局转来109件、市长热线443件、本级自接件77件其中网上举、报市局转来、本级自接件较去年分别下降14.5%、35%、37%。一是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坚持“12369”环境热线和值班电话24小时全线畅通,做到第一时间接案,第一时间安排,第一时间赴现场调处;坚持环境监察、监测与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合力处理化解环境问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空白”。二是提高办案水准。按照《环境信访责任制度》和《环境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严格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回访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并且进一步规范了环境信访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结果,案结卷成。三是严格通报制度。实行信访案件“周通报”制度,每周对各执法中队信访案件数量通报排名,对需办理的信访案件数量与即将超期案件进行警示提醒;对超期未办结的信访案件,相关中队长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2021年全年霸州市分局未出现信访案件超期办结。四是强化督察问责。在对信访案件的后督察力度上狠下功夫,对重点、难点信访案件进行持续追踪,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在后督察时一旦发现案件处理效果不能达到群众的合理要求,对负责案件处理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五是开展矛盾排查。采取“三结合”的方式开展环境信访苗头排查,即将环境维稳工作与日常环境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结合起来、与辐射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重点流域、重点区域以及放射源和危化品等风险源的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注意搜集和掌握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对排查出的环境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坚决落实稳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定稳控责任,全力进行化解,切实做到矛盾早发现、问题早化解;对一些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群众重复举报的污染企业,立即责令企业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消除隐患,短期内整改措施难以到位的企业,予以停产整顿。六是突出执法帮扶双结合。在信访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果断处置,应罚尽罚,绝不姑息。在做好信访投诉受理的同时,注重源头预防和全程融入,利用好“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活动,深入企业“问计、问需、问难、问效”,帮助企业提升治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企业违法行为发生。七是加强和重点问题跟踪督办。持续对反映20家砂石料厂违法生产的环境信访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属地政府对4家存在反弹隐患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并且不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严防已关停取缔企业死灰复燃。对发现的普遍性、共同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提前介入,转变思路,落实各项工作举措,降低了信访问题的发生。

14.针对“分局‘局队合一’工作机制存在盲点”问题。霸州市分局推进了“局队合一”工作机制落地,担负执法职能的六个业务执法股室负责人切实统筹做好执法和业务工作,日常工作侧重于落实执法工作,业务骨干分工负责做好日常业务管理。做到中层干部履职,后备干部尽责,全员执法,下沉一线,一员多用,个个都是办案者,人人都是执法员,谁也不能“置身事外”,推行了全员执法,典型示范带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15.针对“‘三个必须’等环境信息公开公示不到位”问题。霸州市分局及时在网上公开公示立案处罚的案件,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避免重复曝光,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zhou.gov.cn/)将《霸州市2019年涉固体废物企业信息公开一览表》、《霸州市2020年涉固体废物企业信息公开一览表》以及辖区内涉危废企业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

16.针对“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方面有薄弱环节”问题。霸州市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狠抓工作落实,注重工作实效。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推行《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执法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提高了执法监管效能。二是优化人员结构、严格资格管理,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霸州市分局现持有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98人,进一步增强了生态环境执法能力。三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能力培训,开展执法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案卷评查。有针对性、系统性对环境执法人员进行涉酸和涉VOCs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等。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全面提升队伍综合业务素质。四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作为主要手段,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实时留痕,全过程记录。五是强化党建引领,实现党组织对执法工作领导与管理的全覆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专项教育,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铁军。

17.针对“对涉危企业的监督管理仍有短板”问题。霸州市分局采取了六项举措加强危废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霸州市分局将危废监督管理工作全部列入执法网格责任制,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细化网格、责任到人”的原则,不断完善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网格环境监管作用,已经建立了由1名网格长、1名网格监督员、1名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和1名企业内部监督管员“四位一体”包联监管体系。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聘请环保专家和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重点涉危企业进行审计核查,确保“产废底数”真实准确。三是积极推进危险废物智能监管体系建设,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称重计量设备,并与省、市固废平台联网,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四是组织成立了霸州市金属表面处理及压延加工行业协会。整合行业资源,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五是督促涉危险废物企业落实申报制度,如实申报危险废物来源及产生工序、名称、类别、产生量、流向、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对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企业,依法依规立案处罚。六是强化企业信息公开。监督企业设置规范化的公示牌或大屏幕,公开基本生产信息和详细的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情况,以及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及去向。

18.针对“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的情况”问题。霸州市分局积极采取措施,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力度及时跟踪调度,实时管控企业处置进展情况,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严防企业非法转运、倾倒处置,确保危废转移处置到位。逐企对接督办,督促企业制定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倒排时间表,按时完成转移。安排专人督促企业处置进度,专人跟踪盯办,确保按时处置完成。霸州市鑫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霸州市胜芳镇鑫淼轧钢制管厂的超期贮存污泥已经由自建的污泥利用设备处置完毕;霸州市万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霸州市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霸州市万事达科技有限公司污泥鉴定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会,鉴定报告结果显示酸洗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同时,鉴别报告已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完毕;霸州市东段天顺制管厂污泥鉴定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评审会,下一步待企业生产稳定后进行污泥连续采样;霸州市胜芳万路建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由于污泥成分问题,鉴别工作无法继续进行,计划将超期污泥陆续转移;霸州市天利制管有限公司东段分公司由于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目前无法支付酸洗污泥鉴别费用,项目未开展。霸州市文江轧钢制管有限公司由于经济纠纷已被文安县人民法院整体查封、扣押,该企业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妥善贮存于企业危废间内,待法院判决后,霸州市分局将积极督促责任人规范处置。

19.针对“存在危险废物非法入境转移的明显管理漏洞”问题。针对扬芬港镇樊李杨村西北侧大坑倾倒危废问题,霸州市分局责成涉案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分三批将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了转移处置,共计转移危险废物203.2吨。同时,霸州市分局多措并举,通过驻厂管理、定期巡查、突击检查、交叉执法等方式,加强涉危企业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对所有涉危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两追一查”(追来源,追去向,查处置方式是否合法),对于偷排、偷放、偷倒危险废物构成刑事犯罪的,一经发现,立即移交公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建立了有奖举报机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私自经营、运输、偷排偷倒危废等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0.针对“各类会议制度建设不规范”问题。霸州市分局重新完善发布了《霸州市分局会议决策议事规则制度》,规范了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与局务会会议议事范围,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做到决策议事精、细、实。机关党委按照上位专项党内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分党组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坚持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会议讨论、研究、决策问题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围绕创新和发展生态环境事业创造性地思考、研究和决策问题,促进了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

2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过关心态”问题。霸州市分局进一步提高了对分党组民主生活会的重视程度,认真落实霸州市委、市政府和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做好会前学习、谈心谈话、问题检视和剖析材料撰写工作,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中,从工作上找短板、担当上找差距,从政治上查症结、思想上挖根源,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22.针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有差距”问题。一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体系,2021年度召开两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霸州市委、市政府和廊坊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各项决策安排,认真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并定期总结和汇报工作落实情况。二是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利用“提醒谈话”等方式和日常工作表现,随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行为动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予以提醒,有效促使全局干部职工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23.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待加强”问题。进一步加强了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活动载体,结合党建工作,用好“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通过召开党支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宣布违规违纪人员的党政纪处分,讲解典型案例,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为建设政治意识过硬、作风建设过硬、工作纪律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打下良好基础。

24.“对媒体曝光事件未做到‘举一反三’,未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问题。一是霸州市分局进一步增强认识,对媒体曝光事件存在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置,落实整改工作,特别是对水污染环境问题从根源上解决到位。对中亭河、清北干渠等主要河流开展巡查检查,督促乡镇对非法排污口进行封堵或拆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入河排污口和向河道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创新监管举措,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环境监管体系。三是创新查纠方式,更多地采取互查、抽查、突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持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综合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强化环保督察问题解决机制,畅通环保12369热线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五是强化考核问责,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2021年5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3人进行了政务警告。

25.针对“个别工作常态化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霸州市分“举一反三”,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生态环保责任落实,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快补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项目的企业进行跟踪帮扶,督导企业加快治理进度。2021年8月,霸州市列入2021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任务的6家企业均已完成治理任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能力欠缺问题方面

26.针对“机关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问题。一是按照廊坊市局党组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霸州市分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安排成立机关纪检组织,部署机关纪律检查工作,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局纪律检查工作。二是推动机关纪律检查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建设,在各党支部委员会设立纪检委员,协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党内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召开分局分党组会议对现有机关党委人员配置进行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发展。

27.针对“在发展党员方面工作不够细致”问题。霸州市分局机关党委进一步规范了“三会一课”,根据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议题要求,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严把会议程序,确保党务公开。严格发展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自查,认真梳理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短板漏洞,及时查漏补缺。

28.针对“在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上有欠缺”问题。霸州市分局机关党委根据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了对各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和谈心谈话召开时间、程序和内容的督促与指导,结合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和“转树讲促”活动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形式,将其作为党员教育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的一项重点内容

29.针对“基层党组织奖惩及考评举措不够完善”问题。霸州市分局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建立和健全基层党组织评议和奖惩机制,采取日常督促检查和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党支部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进行宣传表彰,树立优秀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30.针对“分局分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霸州市分局进一步完善了会议决策和议事规则,规范会议组织工作,保证议题质量,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效果。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确保如实记录每位分党组成员意见和表决情况在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中体现了决议情况。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按照人才选用标准选拔推荐人才,在会议上全面汇报,推荐理由做到真实、充分。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对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议题在会议上的表决情况进行记录,并印发纪要各项工作得到规范,取得了显著效果。

31.针对“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霸州市分局加强了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严格考勤工作制度,杜绝工作人员不到岗问题。规范了人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人员调入调出、考核结果、专业技术、职务职位等重要人事工作分党组集体研究制度。本着“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原则管理使用干部。按能力指派部分具有相应专业能力、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后备干部作为单项工作负责人,确保“能者居其位、尽其才”,提振了中层干部精气神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规定,履职尽责,推动了生态环境工作有序开展。

32.针对“执行目标绩效工作过程不规范”问题。霸州市分局建立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形成目标引导,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整体提升的绩效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职能绩效目标任务,按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全员参与、责任传导。把机关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全部纳入考评范围,通过自上而下的目标分解、责任传导机制,建立全员责任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工作绩效。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管理指标覆盖机关职能工作、专项工作与机关建设的各个方面,同时紧密围绕廊坊市局党组、霸州市委、市政府和党组决策部署,抓住职能工作与机关建设的核心内容与关键环节,建立目标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三是动态监控、过程管理。坚持过程控制和结果提升并重,注重节点控制和工作流程,把过程控制作为目标绩效管理的重要保证,把问题和不足解决于工作落实过程中。四是方法多样,力求“三致”。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工作标准力求达到细致、精致、极致。通过不断完善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制度,落实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程序,进一步规范考核评价程序,注重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目标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成长进步,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三、长期推进,建立生态环境工作机制。

霸州市分局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全局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一以贯之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促进巡察整改和全面从严治党、治污攻坚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实现巡察整改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环保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6-7288277。电子邮箱:kejibiaozhunke@126.com。

 

 

中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分党组

                                                                                    2022年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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