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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异地抽测超标排放车辆通告(2024年第2期)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点击数: 15171 次有效性: 有效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异地抽测超标排放车辆通告

2024年第2期)

根据生态环境部机动车超标排放平台反馈信息,现将我市车辆异地违法信息进行通告,请车辆所有人或所属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维修机构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维修治理复检合格后,由负责复检的排放检验机构将复检合格单报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于逾期不维修、不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车辆,由生态环境部门抄送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

 

现将异地抽测超标排放车辆通告如下:

 

序号

号牌号码

牌照
颜色

燃料
种类

检测日期

抽查抽测地点

检测
结果

1

R6R7B7

柴油

2024-02-03

通州区 小甸屯进京检查站

不合格

2

RM98Q8

柴油

2024-02-04

通州区 小甸屯进京检查站

不合格

3

RG3939

柴油

2024-02-19

房山区 琉璃河综合检查站

不合格

4

RP1G87

柴油

2024-02-24

通州区 永乐进京检查站

不合格

5

R82961

柴油

2024-02-25

大兴区 京台礼贤治安检查站

不合格

6

R65JN5

柴油

2024-02-28

通州区 小甸屯进京检查站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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