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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廊坊纳科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涉嫌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点击数: 6113 次有效性:

【案情摘要】2021年6月21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城县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祖寺干渠河段内浇地有大量白沫。大城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在确认反映内容属实后,随即展开全面调查,对河道上游企业有无暗管偷排废水的情况进行彻底排查。经排查发现,廊坊纳科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车间东侧一处排水管道通向公司西南200米左右的坑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车间东侧排水管道正有少量水外排,该外排水为车间地面冲洗水。该公司主要生产食品及饲料添加剂,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加热溶解-搅拌-过滤-结晶-离心甩干-烘干-成品。排污节点为烘干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环保治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经查阅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询问现场负责人发现,环评批复未标注该排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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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廊坊纳科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涉嫌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由裁量权依据:《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条执行标准第(三)项第1目的规定,大城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壹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大城分局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进行了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确认,及时对污染水体进行修复,现已修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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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的形势下,有的企业依然心存侥幸,倾倒废物,污染河道。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城县分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接到问题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锁定违法排污企业,果断亮剑,依法处罚,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贯彻了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坚决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顺应了人民对碧水蓝天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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