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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信安镇海桥保温材料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点击数: 6456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霸州市信安镇海桥保温材料厂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2021年9月3日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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