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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众鑫生物质供热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6日 点击数: 5797 次有效性: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事实不予处罚依据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不予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文安县众鑫生物质供热有限公司氮氧化物存在连续超标准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适用规则中第三条第七项第七目的规定2023年7月25日不予行政处罚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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