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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台背景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2日 点击数: 10074 次有效性: 有效

一、《廊坊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台背景

20188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根据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结果等,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深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参照国家、省关于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了《廊坊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过程中,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经政府审定后,以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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