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点击数: 7530 次有效性: 有效
根据《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廊坊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廊环办发[2018]14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废HNO3清洗药剂(HW34 398-007-34)100吨,拟于2024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富平海创尧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尧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自受理公示之日起5日。
联系方式: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0316-2033166(兼传真)
电子邮箱:lfhbghk@163.com
附件: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实施计划(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