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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胜芳镇家林板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3日 点击数: 5228 次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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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霸州市胜芳镇家林板厂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2023年8月1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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