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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汇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点击数: 5197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霸州市汇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2023年5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人民币拾壹万伍仟元整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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