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现场检查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点击数: 4385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廊坊市顺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根据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于11月17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2022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廊坊市顺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喷烤漆两用房刚刚结束喷漆作业,根据该企业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要求,该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 依据《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二十二条及《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第三条执行标准第三项的规定 | 2023年2月13日 | 罚款陆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