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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鑫美商砼有限公司未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堆存机制砂

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 点击数: 7598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大城县鑫美商砼有限公司未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堆存机制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的规定。2021.11.30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止停产整治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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