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 点击数: 7598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大城县鑫美商砼有限公司 | 未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堆存机制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的规定。 | 2021.11.30 | 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止停产整治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