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点击数: 7468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河北乐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污染防治设施未规范运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执行标准第一项第一目:“密闭不严,或者已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但未规范运行,或者采取措施未能达到减少废气排放效果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2021年12月2日 | 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 | 罚款已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