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

智能问答

关闭

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霸州市东环路加油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点击数: 6356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霸州市东环路加油站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不合格未保持正常使用,违法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2021年9月8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已执行

  • 相关报道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冀ICP备09048011号-3网站标识码:131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