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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霸州市众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二款的规定 | 2021年7月28日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