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6日 点击数: 6836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香河汇利丰压延塑胶有限公司 | 未采用集中收集处理的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执行标准第一项“当事人当年度第一次违反本条各项规定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2021年7月22日 | 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