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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月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 点击数: 13877 次有效性: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我局对廊坊市中医医院等9家辐射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申请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2月 12日-2019年2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2027296

  传  真:0316-2027296

  通讯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编:065000

 

 

 

 

 

 

 

 

 

     2019年1月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情况明细表

 

 

 

序号

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1

廊坊市中医医院申领

1.9

通过

2

河北胜高速公路廊涿管理处变更

1.9

通过

3

河北胜高速公路廊涿管理处延续

1.10

通过

4

霸州市光洋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变更

1.10

通过

5

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装备集成分公司申领

1.10

通过

6

文安县金鑫镀锌板有限公司注销

1.17

通过

7

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分公司申领

1.28

通过

8

廊坊市美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申领

1.28

通过

9

河北胜宝制管有限公司重新申领

1.28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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