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1日 点击数: 14163 次有效性: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2月我局对廊坊市圣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6家辐射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申请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 1日-2019年3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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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情况明细表
序号 | 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1 | 廊坊市圣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销 | 2.15 | 通过 |
2 | 霸州市东段富达制管厂注销 | 2.22 | 通过 |
3 | 霸州市海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销 | 2.22 | 通过 |
4 | 霸州市胜芳福兴精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销 | 2.22 | 通过 |
5 | 霸州市胜芳镇远洋制管厂注销 | 2.25 | 通过 |
6 | 霸州市中华钢材制品有限公司注销 | 2.25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