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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4月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5日 点击数: 17350 次有效性: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我局对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辐射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申请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5月 5日-2019年5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2027296

  传  真:0316-2027296

  通讯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编:065000

2019年4月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情况明细表

序号

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1

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领

4.11

通过

2

三河市金岭源机械有限公司申领

4.12

通过

3

廊坊市国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领

4.16

通过

4

霸州市胜芳镇红旗制管厂延续

4.17

通过

5

霸州市胜芳镇兴田金属制品厂延续

4.17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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