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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县散煤质量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点击数: 9466 次有效性: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县散煤质量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标编号:HBFZDL-[2019]016号

采购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大厂县城荣昌北路5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立军   0316-88399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A座14层1401、1405、1406、1412、1413、141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丹丹    13273611225

采购数量: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金额:176000元

采购内容:散煤质量检测

项目实施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申请单位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提供《计量认证证书(CMA)》及证书附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提供《计量认证证书(CMA)》及证书附表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④“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页(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于2019年11月7日下午17:00之前送至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为无效资料将被拒绝,没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资审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此次招标活动自动作废,应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4.2资格审查的结果将于2019年11月7日下午17:00前通知各投标人,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磋商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 至2019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

磋商文件报名地点: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磋商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19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赵丹丹   联系方式:13273611225

本公告发布媒体: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采购公告”栏、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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