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点击数: 8774 次有效性: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7月我局对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河市燕郊分公司等2家辐射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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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情况明细表
序号 |
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1 |
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河市燕郊分公司变更、申领(增项) |
2017.7.11 |
通过 |
2 |
河北泰来华顿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变更 |
2017.7.26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