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点击数: 1192 次有效性: 有效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颁发河北省安明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许可证书编号 | 许可内容 | 年核准经营方式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证有效期 |
河北省安明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李旗庄镇李枣林村
| 廊D13100013 | 核准经营类别及废物代码:HW08(900-214-08)(只限于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发证当年核准经营规模:2145吨 年度核准经营规模:4500吨/年
| 收集 | 2024年7月11日 | 自2024年7月11日至202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