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

智能问答

关闭

廊坊喆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上级交办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9日 点击数: 8375 次有效性: 永久有效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廊坊喆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廊坊喆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涉嫌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案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 ) 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规定和自由裁量权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中《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排污许可管理类)》第10号判定标准的规定2024年4月8日罚款叁拾万元整未执行


  • 相关报道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冀ICP备09048011号-3网站标识码:131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