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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路检路查超标排放车辆通告(2023年第9期)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1日 点击数: 14473 次有效性: 有效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路检路查超标排放车辆通告

2023年第9期

 

请车辆所有人或所属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维修机构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维修治理复检合格后,由负责复检的排放检验机构将复检合格单报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于逾期不维修、不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车辆,由生态环境部门抄送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录入公安交管部门的机动车违法信息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现将路检路查超标排放车辆通告如下:

 

 

序号

号牌号码

牌照
颜色

车辆型号

燃料
种类

检测时间

抽查抽测地点

检测
结果

1

LGY672

BJ5048XXY-F3

柴油

2023-12-05 11:03:04

廊霸路与西昌路

不合格

2

CAY469

BSZ5043TQZC6B

柴油

2023-12-21 16:30:14

廊霸路与西昌路

不合格

3

FMY889

ZZ1047F3314F145

柴油

2023-12-22 10:22:44

廊霸路与西昌路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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