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点击数: 19607 次有效性: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申请联网情况公示
按照《关于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规范[2021]5号)要求,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情况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厂谭路北侧祁各庄段,企业法定代表人王亮,机构负责人王亮,共有10名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人员,占地面积10678平方米,检测区域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有完善的检测车间、业务大厅及配套的办公区域,全自动检测管理系统及现代化检测仪器设备,检测区域建设完成2条机动车排放检测线,分别设置了外检区、待检区、检测区。所有设备均经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进行检定校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该公司已取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证书编号230305343615。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1日前向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6-2190319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