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 点击数: 16042 次有效性:
项目名称: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验收调查服务单位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YFYTZC-2017-097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佟伟 0316-203440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07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海强 0316-2381932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内容:一标段:验收调查单位入库(A包: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入库,B包: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入库);二标段:验收监测单位入库(A包: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单位入库,B包: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入库)。 |
采购数量:一标段:验收调查单位入库数9个,可适当减少。A包:验收调查单位拟入库6个。农林水利行业2个,交通运输行业2个,社会区域行业2个。如验收调查单位同时具备2个行业类型生态调查能力,可适当减少验收调查单位入库个数。拟入库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行业类型。B包:验收调查单位拟入库3个。二标段:验收监测单位入库数14个,可适当减少。A包:验收监测单位拟入库9个。结合我市建设项目行业特点,涉气部分要求分为常规监测单位拟入库6个;特征污染因子(VOCs、恶臭、臭气、二噁英、氰化物)监测单位拟入库3个;如监测单位同时具备监测以上特征污染因子能力,优先选择,并可适当减少特征污染因子监测单位入库个数。B包:验收监测单位拟入库各5个。 |
预算金额:200万元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 A包: 1、供应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4、 验收调查单位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评价范围包括农林水利或交通运输或社会区域),具备完备的验收调查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承接相应行业类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B包: 1、供应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4、 验收调查单位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评价范围包括输变电及广电通讯),具备完备的验收调查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承接相应行业类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二标段: A包:
3、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检测废水、废气、噪声等资质和能力(以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 5、验收监测单位应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 6.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包括化工、监测、分析等专业)职称证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B包: 1、供应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等环境辐射项目的检测资质(以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 5、验收监测单位应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包,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 |
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开标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王海强 |
联系方式:0316-2381932 |
传真电话:0316-2606511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6-2381932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
备注: 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首页“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6065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