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

智能问答

关闭

河北鼎泰蓝星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 点击数: 5733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河北鼎泰蓝星化工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有效收集设施排放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五)项,“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及《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执行标准第(五)项第1目的规定“部分落实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且持续或累计时间3个月以下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2022.1.11罚款:叁万伍仟元整已执行

  • 相关报道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冀ICP备09048011号-3网站标识码:131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