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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国强沙发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点击数: 5694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香河县国强沙发厂

未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逾期未改正

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五条执行标准第一项之规定

2021年12月31日罚款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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