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点击数: 6942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霸州市胜芳镇松鹤木业有限公司 | 擅自拆除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装置,违反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 《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2021/12/20 | 违反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