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点击数: 4696 次有效性: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关于印发<廊坊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廊环办发[2018]140号)有关法规规定,现对廊坊首跃铝业有限公司产生的铝灰(HW48,321-026-48) 100 吨,于2022年8月4日前转移至霍林郭勒市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11月19日)起5日。
联系人及电话:侯继元 0316-2033166(兼传真)
电子邮箱:lfhbg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