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0日 点击数: 6967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廊坊永正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涉嫌废气治理设施未运行即排放污染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一款执行标准第一条的规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叁万元。 | 2021.4.1 | 罚款叁万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