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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开发区天岳饭店(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点击数: 7240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霸州市开发区天岳饭店超标排放油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2021年9月10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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