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点击数: 6509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廊坊永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销售的重型柴油车未按照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未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违反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 《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2021年7月28日 | 违反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