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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同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2日 点击数: 7193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下达日期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香河同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涉嫌未按照规定开启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执行标准第一项的规定

2021年4月15日

罚款叁万陆仟元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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