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智能问答
领导信箱
在线咨询
投诉举报
网上调查
网络举报
文章来源:廊环罚委香河〔2021〕05001号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0日 点击数: 7456 次有效性:
精密锯除尘设施软管与中央除尘装置未连接,粉尘不能得到有效收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执行标准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