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点击数: 6289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霸州市堂二里盛营制管厂 | 将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的污染控制装置擅自拆除,产生的尾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违反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2021.6.9 | 违反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