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廊环罚委香河[2021]02006号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2日 点击数: 7765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下达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香河县明宇家具厂 | 晾干工序作业时,存有半成品的晾干房大门未关闭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执行标准中第1项之规定 | 2021年5月14日 | 叁万陆仟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