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廊环罚委大厂〔2021〕8号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6日 点击数: 7552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下达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双红阁中式家具厂 | 切割、打磨工序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排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应予处罚。 | 2021年5月13日 | 叁万伍仟元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