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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9日 点击数: 8036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下达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供热站原有20蒸吨燃煤热水锅炉5台,于2018年11月替换为40蒸吨燃煤热水锅炉1台,功率为29MW,并使用至今。该40蒸吨燃煤热水锅炉项目应办理环评报告表,其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条执行标准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5月13日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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