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点击数: 3345 次有效性: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三河市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现场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CZ-009
2.项目名称:三河市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小写:150000.00元 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5.采购需求:三河市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1)、运维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根据采购方提出的运维内容与要求制定自己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与方案,明确水站各个系统的维护方法、周期、内容及技术保障等。水站现场配备必要的操作手册、管理规章和现场记录本等。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定期提交运维报告。
(2)、技术规格要求
1)运维及管理期间,中标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采购方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2)运维及管理期间站点内发生的水、电、网络通讯、采暖费用、试剂耗材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用、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费用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3)水站基础设施(站房房屋、采水系统、供电系统、防雷系统等)的维修维护,水站内辅助设施(采配水系统、集成系统、空调等)内部设施维护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4)运维期间,中标方有责任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站内水质监测系统,分析仪表,站外的采水系统)、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资产流失。如出现因中标方安保措施不当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中标方须复原并尽快恢复水站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须协助采购方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5)中标方应保证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维水站;专职服务于本项目的一线运维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项目运维需求; 本项目要求中标方安排人员进行驻场服务。
6)中标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废物处理的要求做好各水站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处理费用。
(3)、质量控制要求
中标方应根据采购方的质控要求制定自己的质量控制保障方案。重点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涉及的指标。
1)基本要求
定期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校准。标准溶液和试剂的配制按实验室分析测试的要求进行。标准溶液贮存期除有明确的规定外,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2)运行指标要求
中标方需要全面维护水站配置的仪器设备,单个站点月运转率≥90%。月运行率=站点每台设备月实际采集数据个数/(月天数×日检测次数)×100%。月天数-剔除因停水、停电、水位低不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性能测试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引起故障的天数。
3)数据数量要求
水站采用间歇式测定(8小时/次),仪器正常运行每天应有3组有效数据,中标方应保证在运营维护管理期内,站点月数据有效率≥90%。月数据有效率=站点每台设备月有效数据个数/月实际采集数据个数×100%。
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标准溶液核查:使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 (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标准溶液核查,按照《标准溶液核查结果记录表》记录核查结果。仪器性能测试:参照《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试行) 》 (HJ915-2017)中仪器性能测试的有关要求做好仪器性能测试。质控措施实施要求:对于水站配置的常规仪器设备,主要为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等,采取周核查月校准的质控措施。必须如实记录各种质控实验的结果,作为水站运行管理的档案保存。
3)质控测试记录
水站运维人员应认真做好水站实施质量控制测试的记录工作,如实填写记录表格并定期归档。
5)建立水站质控档案管理制度
水站应建立严格的质控管理档案,认真做好运维及质控情况的记录,包括水站日常数据检查情况、试剂配制情况、每周巡检的作业情况、周核查、月校准等质控测试结果、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情况等的记录。
6)运维报告
中标方要根据水站运行质控措施和实施要求的执行情况按采购方要求编制质控报告 (月报、季报、年报) 。
6.服务期限: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
7.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4、此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日至2024年08月8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3:3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
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三河市泃阳西大街116号)五层信息中心。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只要有意参加本次项目 ,来现场报名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招标文件售价:0元。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sthj.lf.gov.cn/)上发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三河市泃阳西大街116号)五层信息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三河市泃阳西大街116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晓雷 0316-352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