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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弘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点击数: 3530 次有效性: 永久有效

不予行政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大城县弘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涉嫌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2024年7月25日不予行政处罚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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