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点击数: 3058 次有效性:
项目概况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物业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现场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C2024-010
2.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物业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位于河北省霸州市益津中路 120 号,一至四楼建筑面积共2940平米,附属楼810平米,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本项目要求的各项规定。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企业信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包含: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止,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全天24小时(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
地点: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资料到霸州市开发区小何庄延翠路智慧宝宝幼儿园东侧(河北环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领取文件并进行登记。
3.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sthj.lf.gov.cn/)上发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三楼小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霸州市益津中路
采购人联系人:高主任 0316-7288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环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临空经济区航谊道自贸区科创基地608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印良 0316-2510211